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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2015年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5-09-18  点击量:5242次  分享至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国家关于九年制义务制教学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双语”教学水平,结合乌恰县教学需求实际,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县实验中学公开招聘教师12名。相关事宜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2013-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具有良好的品行,思想品德好,组织观念强,遵纪守法,有吃苦奉献精神,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品貌端正。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相关专业知识及专业要求。


4.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汉族(民考汉)考生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民考民考生MHK等级须达到三级甲以上。


6.报考人员学历证书信息必须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结果一致,查询结果不一致者不予报名。


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已被录取在各类岗位工作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4.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被公安机关列为帮教对象的。


5.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动。


6.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1.英语教师:2名。


2.语文教师:2名。


3.历史教师:2名。


4.生物教师:3名。


5.物理教师:2名。


6.政治教师:1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地点: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阿衣古力    13579573660


杨海霞      13179866255  


徐载元      13579579198


2.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9月30日。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水平、汉语水平(MHK)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近期同底板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等相关材料参加报名。


4.考生可下载报名表、政审表及职位表。


5.报名和考试费:报名费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共计95元,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二)政治审查与考生确认


1.政治审查时间:与报名同时进行。


2.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进入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10日)。


(三)体检


1.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2.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要求:须持本人身份证按时前往体检地点参加体检。


4.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体检合格人员公布:体检次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6.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考试环节。


(四)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内容:报考岗位所属学科内容(初中以上教育水平等次),答题语种为汉语;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发表反党、反社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不当言论者,笔试成绩为“零”分;


5.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次日对笔试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面试


1.面试内容:报考岗位所属学科课题,面试语种为汉语,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要求:考生须根据报考岗位进入指定考场(共6个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专业课题的教案撰写,然后依次登台试讲(考生试讲上场顺序抽签确定)。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发表反党、反社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不当言论者,面试成绩为“零”。


5.面试成绩公示:面试结束次日对面试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拟聘用人员确定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不足招聘岗位数的按实际入围人员确定。


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须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首次聘期为八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合格者,继续聘用;试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间,聘用人员要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聘期内不得调动工作,离开此次招聘岗位者,聘用合同自行终止,恢复原身份。聘用后享受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监督及其它要求


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原则执行,凡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视情节严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相关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乌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简章》面向社会公示7天(2015年9月17日至9月23日)。


咨询电话:0908-4621097(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908-4621423、18609086792(乌恰县监察局)


附件:


2015年乌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报名表.rar


2015年乌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政审表.rar


2015年乌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职位表.rar


乌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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